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。它属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(基本养老保险、企业年金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)中的“第二支柱”,旨在为职工提供额外的退休收入,提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。
主要特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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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参与
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建立,非国家强制要求,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决定是否设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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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方式
- 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,缴费比例通过协商确定(通常企业缴费不超过职工工资的8%,合计不超过12%)。
-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税收优惠(如中国的个税递延政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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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管理
年金基金由专业机构(如保险公司、基金公司)投资运营,收益计入个人账户,风险由企业和职工共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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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取条件
职工退休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出国定居时可领取,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期领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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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收优惠
企业缴费部分在一定比例内可税前列支,个人缴费部分暂缓缴纳个税(领取时按较低税率计税)。
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:
- 性质不同: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障,企业年金是自愿补充。
- 资金来源: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、个人、政府共同承担;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缴费。
- 替代率: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约40%-60%的退休前收入,企业年金可进一步提高10%-30%。
对企业和职工的意义:
- 企业:增强人才吸引力,优化薪酬结构,享受税收优惠。
- 职工:补充养老金,提升退休后收入水平,缴费阶段享受税收优惠。
示例:
某企业为员工设立企业年金,每月企业缴工资的5%,个人缴2%。职工退休时,个人账户累积资金(含投资收益)可按月领取,叠加基本养老金提高生活水平。
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监管企业年金制度,确保资金安全合规运作。截至2023年,全国已有超12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,覆盖职工约3000万人。